韩智超
职称:三级律师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所属部门:金融保险法律事务部
所内职务:高级合伙人、律所副主任、律所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金融保险法律事务部主任
社会职务:吉林省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吉林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副秘书长
执业日期:2012年7月
教育背景:2008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12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
业务专长
擅长银行与金融领域非诉讼、诉讼法律业务。非诉讼业务,主要包括为银行、信托、融资性担保或非融资性担保、小额贷款、融资租赁、保理、保兑仓、金融衍生品、资产证券化、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互联网金融等企业或机构及相关业务,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及咨询、谈判、尽职调查、法律风险评估及防控等综合性法律服务;诉讼业务,代理与金融机构、金融企业、金融及担保业务有关的诉讼、仲裁、执行等案件,主要包括诉前调研、诉讼风险评估及防控,证据收集,财产保全,诉讼代理,诉中和解、调解谈判,执行程序资产处置筹划、制定处置方案、处理执行异议案件等。
主要业绩:
常年法律顾问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吉林省某省级地方金融机构、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咨询类);
2、吉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年法律顾问,驻委律师;
3、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长春宇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专项法律服务
1、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提供金融不良债权资产尽职调查法律服务,尽调涉及债权近千户;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新城支行某海外直贷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提供融资风险化解专项顾问服务;
2、为北京嘉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泰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财(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乾海中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智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衡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科东金(长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上海起复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整改专项法律服务;
3、为长春市南关区民生服务中心、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国联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酒精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吉林昊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合同谈判、股权或资产收购、企业改制、产权划转等专项法律服务。
诉讼、仲裁及执行服务
1、代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及营业部、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新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农大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通过诉讼、执行程序清收金融不良债权等;
2、代理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昌乐兴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诉讼清收货款;
3、代理长春市融天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吉林汇商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诉讼、执行程序清收债权、收回相应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