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伟
所属部门:刑事法律事务部
从业时间:2018年4月
社会职务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初级会计师
工作经历
中国人民解放军自主择业军官,军旅22载,主要从事政治工作,担任过营连主官、军级机关和部队领导职务。长期在部队政法系统工作,2004年开始结合工作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并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法学自学考试,参与处理军地涉法纠纷,对婚姻家事纠纷、工程建设、人身损害侵权、刑事辩护等方面有较为深入的研究,积累了一定的实务工作经验。勤于钻研,善于学习,在部队期间先后考取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注重综合素质提升,文字功底和表达能力、论辩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相对突出。为人诚实守信、朴素正直、作风刚正,责任感和正义感强。退役后即全身心投入法律服务行业,积极致力于做一名优秀律师,为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法治社会建设作贡献。
业务专长
婚姻家事纠纷
商事合同纠纷
工程建设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劳动争议纠纷
侵权责任纠纷
征收拆迁
刑事辩护
主要业绩
从业以来,始终坚持以客户利益至上,以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承办各类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百余件,担任吉林省华航实业集团、吉林吉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人民政府、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吉林省电化教育馆等多家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过程中,始终秉承诚信守法、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职业信条,在保持发扬军人本色的基础上,树立铸牢军转律师的良好形象,以扎实的法律知识基础和过硬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